网友吴女士:房子出租,跟房客签了2014年2月到2016年6月两年的合同,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交纳下两个季度的房租。但是今年上半年的房租对方一直没有给,刚开始我们还能联系到他,现在都联系不上了。我们原本想砸门换锁,后来想想可能不合适,但对方一直占着房子不给房租严重侵害了我的利益,我该怎么办?
本报记者师伟强帮办: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韩运广律师称,建议吴女士采用在门口贴通告和向对方手机发送信息的方式通知对方限期解除租赁合同并限期搬离。如到期仍未搬离,可报警。请民警或居委会作证将房屋内属于房客的物品列明清单,由房东和见证人签字并将上述物品找地方寄存,然后可更换门锁再次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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